撫州市是臨川文化的誕生地,素有“才子之鄉、文化之邦”的美譽,境內山青水秀,生態環境優美。為提高撫州旅游的知名度、親和力、認同感和美譽度,以直觀、形象、簡潔的方式宣傳、推廣并提升撫州旅游形象,彰顯撫州旖旎的自然風光和魅力的文化,使旅游者認識撫州、了解撫州,建立撫州旅游的形象標識,特開展此次征集活動。 
 
  一、應征作品主題要求 
 
  1、充分反映撫州旅游的形象、特征、優勢; 
 
  2、具有較強的吸引力、震憾力和啟發性。 
 
  二、應征范圍 
 
  面向全國 
 
  三、應征作品設計要求 
 
  1、形象主題詞:中文,以四字一句為宜,一般不超過10個字,易記、易懂,有文字美感,便于其它語種翻譯;能充分反映撫州旅游總體形象。 
 
  2、形象標識:識別性強,圖案清晰,色彩明麗,內涵豐富,簡潔明快,具有國際化、時代感和超前性,內含“撫州旅游”中英文字符。 
 
  3、形象主題詞請統一用A4紙,二號黑字體打印; 
 
  4、形象標識圖稿一式二份,彩圖、黑白圖、坐標圖各一份,A4規格,標明比例及標準色,并附可閱讀的電子文件光盤; 
 
  5、形象標識設計圖稿文字說明請另附紙說明; 
 
  6、投稿人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系方式),請使用A4紙另附紙說明,請勿注明在設計文稿上; 
 
  7、參選作品應為作者新創作、未發表,具有知識產權的作品。 
 
  四、征集活動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8 月 31 日止(以當日郵戳為準) 
 
  五、投稿方式 
 
  單 位:撫州市旅游局市場開發科 
 
  地 址:撫州市行政中心大樓B121市旅游局 
 
  電 話:0794―8261991 
 
  郵 編:344000 
 
  聯系人:喻洋 
 
  電子郵箱:jxfzyy1985@163.com 
 
  六、參選作品評選方式 
 
  1、成立評審委員會:聘請領導、專家、學者、旅游業界代表、游客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2、獎項設置:入圍獎各10名,提名獎各5名,最佳作品獎各1名。 
 
  3、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形象主題詞及標識各10件作為入圍作品。入圍作品在媒體上公告,由公眾通過短信、網絡或書面投票評選,評出提名作品各5件。 
 
  4、評審委員會綜合群眾評選結果,對提名作品進行總評,評選出最終最佳作品獎在2010年10月予以公布獲獎作品。 
 
  七、獎勵辦法 
 
  1、對初選入圍的形象主題詞和形象標識作品,每件獎勵200元;并獲撫州市旅游局頒發的入圍榮譽證書; 
 
  2、對獲得提名獎作品,每件獎勵人民幣1000元;并獲撫州市旅游局頒發的提名榮譽證書; 
 
  3、在提名獎作品中,由評審委員會無記名投票選出最終入選形象主題詞及標識各1件(最佳作品獎),并報撫州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各獎勵人民幣10000元,并獲撫州市旅游局入選榮譽證書。如作品經評審委投票,不過半數,則視為空缺,不予上撫州市人民政府審定; 
 
  4、所有獲獎作品不重復計獎,以所獲最高等次獎項計獎。 
 
  八、特別聲明 
 
  1、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凡入圍、入選作品,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撫州市旅游局所有,與撫州市旅游局簽定承諾書; 
 
  2、凡入圍、入選作品,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為原創,享有完全著作權,無侵犯他人著作權行為,否則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負責,撫州市旅游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稿人承諾書必須是作者親筆簽署; 
 
  4、所投稿件請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 
 
  5、撫州旅游形象主題詞、標識征集作品分別未超過100件,征集活動將重新發布。 
 
  6、凡投稿人均被視為己認真閱讀認可本聲明; 
 
  7、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撫州市旅游局。

標簽:標識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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