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將1998年7月18日定為當年的世界海洋日,國家海洋局與多部門聯合主辦了98國際海洋年大型宣傳活動。十年之后,為加快“中國海洋日”的確立,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識,對促進海洋事業發展、維護國家權益,國家海洋局將于2008年7月18日在青島舉行“海洋宣傳日”大型主題活動。現向全國征集“海洋宣傳日”形象標志。
一、應征作品要求
1、標識要包含海洋圖案形象,構思新穎,造型優美,色彩明快,富有時代感和立體感。
2、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藝術特色,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
3、作品可以單幅,也可以多幅。
二、應征者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是應征者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應征者沒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該作品,亦沒有許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該作品。
(2)應征作品不得與任何公開發表的作品相同或者類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識產權。
(3)應征作品應當明顯區別于其他活動的標志。
(4)應征者對其提交的應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5)所有應征作品評審會均不負責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三、應征作品權屬
(1)應征者向評審會提交應征作品,視為應征者接受評審會的委托創作作品,其著作權歸評審會獨家所有。
(2)評審會有權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應征作品,未經評審會同意,包括應征者在內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
(3)評審會有權對應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
(4)評審會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將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
四、截稿時間:截至2008年5月30日
五、應征作品獎勵
(1)評審委從所有應征作品中確定10件入圍作品,并給予每件入圍作品的應征者獎金人民幣500元和榮譽證書。
(2)最終被確定為海洋宣傳日形象標志的作品,評審會將給予作者獎金人民幣5000元(含路費及食宿)及榮譽證書,并邀請獲獎者參加7月18日的“海洋宣傳日”青島主場活動。
六、投稿辦法
請將作品發送郵件至:xiaolong_xu@163.com或者傳真至010-68519427。郵件標題請注明“海洋宣傳日形象標識”字樣。
稿件請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咨詢電話:010-68512558 13522828008
聯系人:徐小龍 楊威
背景資料:
一、活動背景
海洋意識的強弱直接制約和影響著國家海洋總體發展戰略的制定,是國家綜合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和實現中國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大力增強海洋意識,扭轉傳統的重陸輕海觀念,研究、樹立、宣傳適應時代發展的中國特色的海洋意識,對促進海洋事業發展、維護國家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有重要的意義。胡錦濤總書記在2006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做出“在做好陸地規劃的同時,要增強海洋意識,做好海洋規劃”的重要指示,李長春同志批示中也指出,“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識,意義重大,可從加強研究和宣傳兩方面著手”。努力增強全民族海洋意識已經成為近一段時期國家海洋局宣傳工作的中心任務。在2008年全國海洋廳局長會議上,局領導明確提出要開展海洋宣傳日活動,以此為契機在全國內開展宣傳,提高全民海洋意識。
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海洋日,世界其他國家海洋日也各不相同。在這種情況下,充分挖掘民間現有海洋日宣傳活動資源,積極引導并壯大宣傳聲勢,可以為海洋日的確立提供充足的依據,同時也縮短了使民眾接受海洋日的培育時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將1998年7月18日定為當年的世界海洋日,國家海洋局與多部門聯合主辦了98國際海洋年大型宣傳活動。全國許多涉海部門和民眾自發地將7月18日認定為“中國海洋日”,并圍繞7月18日舉行了很多大規模慶祝活動。近期,經國家海洋局領導批準,國家海洋局新聞信息辦公室聯合極地辦公室、中國海洋報社等多家單位共同組織策劃了“海洋宣傳日”活動,并計劃在今后每年的7月18日在全國范圍統一開展全民廣泛參與的海洋日宣傳活動,為我國正式設立“中國海洋日”打下基礎。
二、活動宗旨
“718海洋宣傳日”活動旨在通過連續性、大規模、多角度的宣傳,以全民參與的社會活動為載體,以媒體的宣傳報道為介質,構建海洋意識宣傳體系,主動傳播海洋知識,深刻挖掘海洋文化,設立海洋問題興趣點,最終實現讓全社會認識海洋、關注海洋、善待海洋和可持續開發利用海洋。
三、活動思路
718海洋宣傳日遵循“一二三四”的活動思路,即一個主體活動,國家和地方兩級領導機構,國家局、局屬單位和沿海省市廳局三個活動主體,國家、省、市、縣四個宣傳層級。
每年的海洋宣傳日由國家海洋局新聞信息辦公室根據當年活動主題確定一個全國性的主體活動,由沿海省市海洋廳局輪流承辦,國家海洋局新聞信息辦公室負責調配全海洋系統的宣傳資源全力保證該項活動的圓滿完成。在國家海洋局和沿海省市廳局分別成立“718海洋宣傳日活動領導小組”,分別負責擬定和監督實施國家和地方的海洋宣傳活動計劃。局屬各單位對國家局718海洋宣傳日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根據自身業務工作設定并自主開展宣傳活動。宣傳對象按全國、省、市、縣的級別劃分,分別制定不同的活動形式和活動內容,力爭實現活動參與人數的最大規模,實現宣傳效果的最大化。









